现房配售、封闭流转,深圳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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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陈荣浩    每经编辑|陈梦妤    

深圳住房保障体系再次迎来变革。

5月28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闭管理等内容。

文件提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后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市住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

超过一年无人购买的,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或者其他机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系数取1%。

申请条件上,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深户、在深圳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具备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在深缴纳社保满3年)等条件。

此次新规采用“成本定价模式”,打破了保障房与周边商品房价格的直接关联。

房价涵盖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合理利润及税费,同时综合考量经济发展、住房供需和居民支付能力等因素。换句话说,配售房源的具体价格,将不再是简单地以同地段商品房的某个折扣比例来确定。

配售方式上,文件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实行现房配售。

图源:深圳市住建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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