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第三轮降价落地: 日钢对焦炭采购价湿熄下调70元/吨,干熄下调75元/吨,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1、准一级(湿熄)冶金焦:A≤13,S≤0.75,CSR≥60,CRI≤30,MT≤7,调整后执行外1140元/吨,不分省内外; 2、准一级(干熄)冶金焦:A≤13,S≤0.75,CSR≥60,CRI≤30,MT0,调整后执行1365元/吨,不分省内外; 3、二级冶金焦:A≤13.5,S≤0.8,CSR≥58,MT≤7,调整后执行1080元/吨; 以上均为基价,到厂承兑含税价,2025年6月6日0时起执行。 6月5日-6月6日,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市场委员会召开专题市场分析会,来自山西、河北、内蒙古、河南、江苏、山东、陕西、云贵等地的重点焦化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与会人员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行业现状,深入分析了焦炭市场的实时问题和后期趋势,并达成以下共识: 1、焦炭需求仍在高位,当前247家钢厂铁水日均产量继续维持在240万吨/天以上的,对焦炭需求没有明显降低。 2、钢铁企业盈利水平良好,吨钢利润普遍超百元,且钢材整体库存持续降低,钢材供需结构没有太大矛盾。 3、国家对汾渭五省进行督导监察,部分企业限产50%以上,焦化产能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 4、随着山东去产能政策的实施,6月底部分焦化产能退出,有助于进一步缓解当前焦炭的供需矛盾。 5、煤矿普遍陷入亏损状态,限产现象增加,挺价意愿增强,煤炭成本下行出现阻力,焦化企业普遍开始亏损,部分顶装焦企业亏损150元/吨以上,焦化企业后期经营会更加困难。 综合上述,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当前焦炭市场面临钢厂无秩序、无理由、无限期的打压,钢厂随意降价未考虑与焦化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焦企自身要提高改善行业经营困难局面的意识,实现产业链利润的合理分配,与会企业达成以下决议: 1、面对市场下行压力,焦企自身主动加大限产幅度至30%,亏损严重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加大限产幅度,通过控制产量来稳定焦炭价格。 2、拒绝钢厂无理由的下调焦炭基价行为,考虑到与钢厂互利共赢的关系,本次价格调整只接受50-55元/吨降幅。 3、主动与钢厂沟通、谈判,保证焦炭合理价格,维护黑色产业链健康运行。 4、焦化企业要抱团取暖,坚决反对个别焦企私自降基价的行为; 5、坚持预收款的商业模式,不赊销,不放弃检斤计量化验权。 (转自:煤炭视界) 来源:市场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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