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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符合科技重大专项支持要求的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以上均包含生物制品,下同)项目,按照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4个阶段分别立项,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总经费20%的资金支持,最高分别支持200万元/项、200万元/项、300万元/项、1000万元/项。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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